標 題:
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函請本校督促師生使用原版之教科書作為上課及教學之用
詳 情:
一、依據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97年9月19日台書字第0970919165號函辦理。 二、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將會不定期至全國大專院校勘查,並嚴格取締校園及影印店侵害著作權之行為;為免本校師生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敬請各系(所)老師除傳授專業學科予學生外,仍需培養學生守法習慣,切勿為節省小量開支而遭受民刑事訴訟之懲罰。 秘書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