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本校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窗口,請各位同仁及學生善加利用
詳 情:
一、依據教育部97年7月1日台訓(一)字第0970126038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校內教職員師生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問題之網路諮詢窗口,學校設立之諮詢信箱會依智慧財產權問題性質轉相關單位協助諮詢人。請各位同仁及學生善加利用,諮詢電子信箱:sec@nuk.edu.tw。 秘書室敬上